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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傑【554】腳踢孕婦凶案

香港名嘴 2022-10-12

閱讀往期:陶傑【553】又騙了你一次


西鐵又發生讓座風波。一名「準媽媽」和丈夫上車,小孩佔據座位。該名孕婦希望得到讓座不果,丈夫對她說:「而家冇人讓位給大肚婆的了」。豈知地鐵到了荃灣站,小男孩下車,向孕婦狠命踢了一腳。


讓座與否,三五十年前,這個世界一無手機網絡,二無左膠,全無爭議,一切太平。


現在兩樣都有了,乃無寧日。


手機網絡產生大量短片,人人可以做記者,亦人人可以評論,公審日增,不在話下。


而左膠為何是始作俑者?因為左膠發明了一個名詞叫做「正面歧視」(positive discrimination)。


理論是這樣的:一個男人,故作紳士狀,為一個女士開門禮讓,他不是尊重女性,而是這個動作,在潛意識上先假設了女性是弱者,而且假設了對方小器,讓她先行,是一種假惺惺的作態,故屬於另類的正面歧視。


在地鐵行使不讓座的乘客人權,其實只要引述左膠此一理論,即立於不敗之地。


以本案為例:一名「準媽媽」,是否一定要佔據座位呢?肚子大了,憑肉眼判斷,這個婦女懷孕三月、六月,或差十日即可臨盆,腹部曲線弧度不同,唯此等隱私,只有當時夫婦倆才知道。地鐵任何乘客,坐在座位,難以目露凶光地盯着那個大肚兩分鐘,就作出準確判斷。


任何小孩乘客,於此並無足夠常識判斷。而一看見一名肥婆,即自動讓座,你的動機是不是嘲笑她身體太多脂肪呢?正面歧視,罪名即時成立。為逃避此一風險,小孩不讓座,免遭面斥,評估得相當理性。



所以以後凡孕婦若乘地鐵巴士者,最好身上掛一個牌,標籤識別,並書寫中英文,以免半個車廂的炎黃子孫乘客,個個起身,只有一洋人傻傻的坐着,即被左膠指控犯有:一歧視婦女,二漠視孕婦安危不介意引起一屍兩命之冷血,三種族歧視之極右法西斯川普粉絲罪。


況且此案之「奸角」,是一名讀小學四年級的小男孩。中文有「婦孺」之詞,即婦女和小孩,同屬於弱勢族群一科,無分彼此。疑似孕婦走進地鐵車廂,屬於弱勢,小男孩也一樣弱勢。美國可以讓一讓孟加拉國,但埃塞俄比亞是否有向剛果讓座的理由,則尚待爭論。


而本案丈夫多了一句評論,只是向太太私下發了一句世風日下之類的牢騷,確實不算公審。小孩就憑這句踢了一腳,確實又狠了一點。


然而老公這句話是不是聲浪高了一些,以至蓋過車廂雜音,傳到該帶有恐怖份子傾向之小孩的耳朵?若低聲一點,該頑童聽不到,就不會予以膺懲。所以本人平時規勸某一個民族:出外旅遊,吐氣揚眉花錢,沒有問題,但唔該降低講嘢的聲浪,在西方文明國家減低厭惡性。藝人葉德嫻也有代言規勸。


你看,不就吃了眼前虧。講常識,擺正道理,希望本文不被視為向受害人傷口撒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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